头部背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社会矛盾纠纷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工作守则

日期: 2019-10-23 00:00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量:888
【字体: 打印

一、办案人员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坚持有法必依,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二、办案人员应当遵守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办案人员,应当请求回避。

三、办案人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工作制度和程序办事。

四、办案人员需要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或者现场勘查时,必须两人以上,严禁一人办案。

五、办案人员应当廉政勤政,克己奉公,严格遵守“十不准”的规定,禁止吃请、受礼,办“人情案”。

六、办案人员应当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案件审结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审查情况,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办案人员应当文明办公,遵守规章制度,衣着得体,语言规范、待人诚恳,态度热情,言行举止礼貌。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工作守则.doc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