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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 2023-04-12 12:51 来源: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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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人民调解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及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一环,与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等途径形成合力,积极引导企业运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能有效解决企业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问题,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提供快速、灵活的解决渠道,为相关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结合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实际情况,按照人民调解组织设立程序,现设立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

一、机构设置。调委会性质为依法设立的调解知识产权专业领域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负责为调委会提供办公室、人民调解室、资料档案室,支持必要办公用品,保障视觉标识建设。

二、人员组成。调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调委会委员1名,计划配备专职调解人员1-3人,兼职调解人员5-10人。保护中心目前与多家知识产权及法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机制,建成由国内、省内和市内知名专家组成的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库,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届时可以选任优秀专家成为兼职人民调解员。

三、经费保障。调委会经费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保护中心自筹解决,为社会公众持续提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以后争取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经费,包括调委会补助经费、调解人员补贴经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专款专用管理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

      2.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组成

      3.克拉玛依市人民调解员队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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