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位于白碱滩区新河花园17栋1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灭失),证号为克国用(2014)第04001282号和克拉玛依市房权证白碱滩区字第0025010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金锁
2023年11月20日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位于白碱滩区新河花园17栋1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灭失),证号为克国用(2014)第04001282号和克拉玛依市房权证白碱滩区字第0025010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金锁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