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白碱滩区三平镇永新路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或灭失),证号为克国用(2008)第0400025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白碱滩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白碱滩区三平镇永新路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或灭失),证号为克国用(2008)第0400025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白碱滩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