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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帕力旦·依不拉音木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日期: 2023-11-13 17:44 来源: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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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尼瓦与帕力旦·依不拉音木,于2014年3月17日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内容为坐落于白碱滩区五新花园21栋51号不动产归男方艾尼瓦所有,依据《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934号建议的答复》相关内容“因共有人增加或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导致的不动产权利转移”办理转移登记的,需要双方当时人共同到场。目前艾尼瓦与帕力旦·依不拉音木已失去联系,请帕力旦·依不拉音木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白碱滩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否则,登记部门将依据《离婚协议书》内容直接办理转移登记。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登记部门联系。

地址:白碱滩区三环路派出所新政务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6982353

声明人:艾尼瓦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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