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白碱滩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8 来源:区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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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白碱滩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自治区、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区司法局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从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出发,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白碱滩区司法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渠道,将局业务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白碱滩区司法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职权,坚持依法依规受理、主动沟通对接、规范办理流程,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白碱滩区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三级审核及网络信息管理制度。坚持公开的信息严格经过网站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部门领导三级审核。二是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白碱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之一,网站建设内容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等专栏。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区司法局成立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综合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办公室具体推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审查公开信息,凡是对外公开的信息由科室主任、综合办负责人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层层签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方式仍需不断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

2、今后改进的方向: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融媒体技术,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督促各科室、各所加强信息采集和报送,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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