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白碱滩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8 来源:区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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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碱滩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以及市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区财政局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能,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的预、决算信息、财政政策法律法规、集中采购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200余条,方便公众全面了解财政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职权,坚持依法受理、主动对接,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强政府透明度与公信力。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准确。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坚持常抓不懈,落实到各项日常工作中。一是安排专人对各项内容进行归集整理并分类发布,并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不断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定期发布财政部门的预、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区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严密审查。一般工作信息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审核,发布重大信息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信息发布前经过反复核稿,无误后才公开,有效避免出错。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在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上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及深度有待提升,局内部信息公开监督考核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2024年,区财政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加强改进:

一是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有待加强。在信息公开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细节不足,例如信息格式的统一,内容表述的准确性等方面还有待提升空间,导致整体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程度未能达到更高标准。

二是拓展公开内容。结合财政的职能,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资源,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

三是局内部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的考核监督体系不够健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导致部分工作人员不够重视,从而影响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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