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新疆芸诚盛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2月16日向白碱滩区应急管理局提出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新白区安经字﹝2022﹞004)的申请。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经营许可证:……(二)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以及第二款 “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机关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报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之规定,经研究,白碱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新疆芸诚盛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疆芸诚盛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其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经营业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白碱滩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