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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服务】供热报装工作程序、收费标准

日期: 2025-07-24 18:00 来源:区住房和建设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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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供热报装工作程序、收费标准

设立依据

克物价发〔2000〕142号文件、新克政发〔2010〕76号文件(克拉玛依市供用热管理办法)

报装材料清单

一、供热报装(新建住宅)
用户身份证复印件,既有建筑申请供热的,应提供不动产复印件
二、供热报装(新建非住宅)
项目图纸(用热申请应提供建筑面积明细表、单体采暖图、综合管网图、采暖设计说明),既有建筑申请供热的,应提供不动产证复印件(根据数据共享情况逐步取消)

报装办理流程

一、供热报装(新建住宅)
1.材料合格后填写《用热申请表》《新增用热申请表》;
2.供热管网接入及供热设施验收,实际建筑面积复核;
3.供热管网接入及供热设施验收合格签订《供用热合同书》;
4.报装完成,正常交费用热;
二、供热报装(新建非住宅)
1.材料合格后填写《用热申请表》《新增用热申请表》;
2.供热管网接入及供热设施验收,实际建筑面积复核;
3.供热管网接入及供热设施验收合格且建筑面积复核无误后签订《供用热合同书》;
4.报装完成正常交费用热;

承诺时限

资料提交齐全、无误2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收费标准

采暖费(依据克物价发〔2000〕142号文件):
1.居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5.6元;
2.非居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5.6元;

供热时间

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共计6个月

便民公告

公司计划类施工停热或意外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会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以及通过街道社区在业主群发布,请用户及时关注。

安全警示

用户请按照《克拉玛依市供用热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个人及公共供热设施的保护及个人安全工作,并悬挂供热警示牌,禁止操作及攀爬供热设施及管道,用户请关注克拉玛依市广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了解和学习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供热常识及供热安全提示,做好个人及设施的安全保护。

报修电话

0990—6981111、6982222

监督电话

0990—6916110

受理地址

1.白碱滩区门户路95号广盛大厦营销中心大厅;
2.白碱滩区政务服务中心22号窗口;
3.三平镇永新路21号收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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