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应急管理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综合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习;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和落实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管理指挥我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做好我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组织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和我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负责协助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宣传、信访、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群、安全、财务、资产管理、接待、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等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案件审查等工作;负责拟订应急管理队伍业务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指导全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和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及相关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灾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二)企业监督办公室:
(1)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 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 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 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和非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 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 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 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 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区总体应急预 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 协调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对 一般及以上事故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综合研判突发 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 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我区社会应 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 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 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承担全区救灾款物分配和监督使用工 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 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 办公室日常工作。
(2)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 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 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法规 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 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组织拟订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 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 建设;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 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 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 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相关工作。
(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1)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 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 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具体工 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承担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 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 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以及科技条件平 台建设工作;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 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 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 评估论证机制;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 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五)应急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辖区内各 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 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负责落实执法大队各项工作制 度、规范和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负责向业务办上报 安全生产执法分析和统计;
(3)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实施情况;
(4)负责监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烟 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 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5)负 责发布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安全环保执法信息;
(6)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申报、评估、建档、监控和预警等工作,以及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督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环保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7)建立健全企业检查台账以及事故隐患台账;
(8)参与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并督促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安全的监督检查;
(10)负责全区安全环保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行业应急救援演练;协调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 援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信息负责人信息:杨骐畅 局长
办公地址:白碱滩区三平路街道永新路80号(区政府12号楼)
办公电话:0990-6985200
传真信息:无
邮箱:无
邮编:8340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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