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审计局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定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人民政府区长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按规定对属于本级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5.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出相关重大案件。
7.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8.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白碱滩区审计局设综合办、审计业务室,共2个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单位行政事务的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审计业务室 主要负责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政策落实等审计业务工作。
三、办公信息负责人信息:
王程华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白碱滩区门户路101号(区政府三号楼501办公室)
办公电话:0990-6919252
邮编:834008
邮箱:1071881216@qq.com
办公时间:夏季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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