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民健康、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我区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拟订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四)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开展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人才培养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委领导实施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或决定,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委系统内各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起草、制定区卫健委各类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制度;负责文件的起草、修改、校对工作。负责办公平台公文签收、流转及督办工作,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二)康养小镇办:指导和监督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养结合相关工作;负责区卫健委项目前期管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三)计生办:负责协会干部和骨干及会员的培训。组织居民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维护居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组织协会志愿者参与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室等阵地活动,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咨询、生殖保健咨询、生殖保健等服务。
(四)基层卫生妇幼科:负责制定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的培训、宣传。负责指导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集中药品带量采购及医保相关政策;定期开展基本药物考核,执行国家药品法典。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提供健康教育材料,指导相关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健康教育所: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地区“健康细胞工程”创建开展技术评估、指导工作。
(六)医政医管办:负责制定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中医管理和技术标准,指导和管理区内医疗机构的中医工作,指导和实施中医药传承发展和适宜技术推广。负责建立辖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院感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对全区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的控制管理。负责辖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组织拟定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相关预案;负责区内突发性事件、灾害性事故以及大型活动的医疗救护与医疗保障。
(七)疾控中心: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工作业务指导、培训。负责制定传染病、结核病、艾滋病、性病、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人群营养状况调查、死因监测、肿瘤监测、口腔疾病预防控制、人群伤害危险因素监测及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负责制定免疫规划工作计划、预防接种服务工作方案、预防接种监测工作计划和疫苗与冷链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学生常见病(含口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报告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日常与卫生应急、重点项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开展健康传播效果、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等调查分析。依据有关标准、承担各相关提出的检测任务。
(八)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执行卫生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卫生监督所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督项目管理等工作。
三、办公信息
负责人信息:姜卫巍
办公地址:白碱滩区亭坡路4号
办公电话:0990-6982329
传真信息:无
邮箱:bqwjw202303@163.com
邮编:834008
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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