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教育局
一、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区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协调指导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及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八)统筹指导教师继续教育的发展改革、学科设置和专业评估。
(九)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十)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组织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推荐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统筹全区各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分工负责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直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三)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白碱滩区教育局共设两个内设机构:教育督导室、教学教研室,设置办公室7个:党建办、综合办、组织人事办、思政办、普教办、语言文字办、安条办、财务室。
(一)白碱滩区教育督导室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2)对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和区教育局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向督导委员会提交报告和建议。
(3)对区属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规范办学实施监督、指导,对其办学方向、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监测。
(4)对专职督学、兼职督学、责任督学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教育管理、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测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5)组织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根据本区域内的学校布局和在校学生规模等情况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及时收集责任督学对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6)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督导委员会报告情况,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7)完成各类教育督导评估、评价、监测报告,提交督导委员会审议,向区人民政府递交专项或综合督导报告,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
(8) 完成上级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白碱滩区教学研究室
(1)负责制定全区教师队伍专业能力发展规划。
(2)负责区属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指导、服务及研究工作。
(3)制定区属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计划。
(4)组织实施和开展区属学校、幼儿园各学科各学段教学研究活动。
(5)积极利用各级各类培训资源,搭建多渠道培训平台,组织实施师资培训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程。
(6)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提出区教育教学研究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教研课题申报、指导、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
(7)负责区属学校教学用书及教辅资料的征订审核。
(8)组织开展区属学校、幼儿园的教学比赛及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9)对区属学校的教学计划、过程、质量进行指导和分析。
(10)完成上级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白碱滩区教育局党建办公室
(1)负责教育工委会议的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促和落实。
(2)制定教育工委党建工作要点和落实党建具体工作。
(3)抓好本系统各级党组织党的政策理论及中心组学习贯彻落实。
(4)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5)抓好本系统各级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
(6)抓好本系统党员教师队伍教育管理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提升培训。
(7)组织做好本系统党内“两优一先”各级表彰评选。
(8)抓好本系统党建课题研究,筹办研究成果展示、论坛等。
(9)完成教育系统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10)组织开展主题教育。
(11)机关支部的党建工作。
(12)负责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双化”支部创建、自治区党建示范校、市区级党建示范点的打造、党建文化体系和党建品牌项目建设。
(四)白碱滩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督查、档案、机要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提案答复、来信来访、后勤服务、车辆调度等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机关及教育系统的女工、计划生育、职工福利及文体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参与民主管理。
(五)白碱滩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办公室
(1)负责统筹制定全区教育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全区教育系统人力资源,做好干部考察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3)负责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师招聘录用等工作。
(4)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5)负责权限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白碱滩区教育局安条办公室
(1)指导、监督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2)及时了解教育系统师生思想动态,加强与政法、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处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和学校社会治安类突发事件。
(3)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含食品安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4)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5)负责中小学的缉毒教育、普法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
(6)承担机关的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8)重大基建项目。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设施设备的采购。
(9)负责机关总务后勤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作。
(10)负责教育系统服务外包的各项工作。
(七)白碱滩区教育局普教办公室
(1)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宏观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负责指导全区基础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督促检查各类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实施情况。协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管理工作。
(3)负责基础教育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工作。负责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的审核把关。
(4)负责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民办教育党建工作。按权限办理审批或审核涉及民办学校办学行政许可事项。
(5)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
(6)负责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全面负责全区中小学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协助指导全区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 负责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审核等工作。 负责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
(7)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对中小学贫困学生的救助和捐赠活动,负责接收、管理、发放社会捐助资金。指导监督检查区属各学校各种助学金发放和政策落实情况。
(8)归口管理全区权限内各类学历教育考试的组织工作;认真做好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9)组织区属各中学的招生报名、考试、体检、录取、查处等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10)完成招生考试的各项统计和档案工作,收集整理招考工作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一定的参考。完成区招考委员会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考试工作。
(11)根据上级要求,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建立全区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做好国语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做好社区教育国语教材、教学资源和课程的管理,协调安排社区学校相关课程。负责协助社区进行品牌打造、活动展示。
(12)负责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及日常监管。负责查处全区变相违规培训办学点。负责社区干部少数民族需要培训工作。
(13)负责返乡学生的情况统计、报送及活动开展。
(14)负责市民教育工作。
(八)白碱滩区教育局语言文字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3)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各项任务。
(4)提出语言文字使用、管理的有关具体政策和规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等。
(九)白碱滩区教育局思政办公室
(1)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做好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3)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4)负责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去极端化工作。
(5)负责做好德育课题的研究工作,积极推动中小学德育工作。
(6)负责市级德育示范校的评估工作,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规范、有效、持续推进。
(7)做好中小学优秀学生的评比表彰工作。
(8)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十)白碱滩区教育局财务办公室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区属各校(园)搞好财务工作,加强对校(园)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辅导。
(2)负责编制局本级年度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管好用好教育事业经费。
(3)负责指导、审核各校(园)教育经费预决算,统计并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及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财务、统计档案等的整理、装订,妥善保管各类会计档案;负责局本级现金、支票等有关凭证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局有关财务印鉴、图章的使用和保管。
(5)监督、指导各校(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处置。
(6)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教育经费年报、服务业等各类统计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
三、办公信息
负责人信息:林海啸(白碱滩区教育局局长)
办公地址:白碱滩区北兴路30号
传真:无
办公电话:0990-6917089
邮编:83400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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