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教育局
一、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区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协调指导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及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八)统筹指导教师继续教育的发展改革、学科设置和专业评估。
(九)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十)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组织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推荐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统筹全区各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分工负责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直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三)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白碱滩区教育局设督导室、教研室、工委办、综合办、人事办、思政办、普教办、财务室、安全办共9个办公室。
(一)白碱滩区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本辖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2.对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区教育局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区属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4.对义务教育、扫盲教育、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5.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6.完成上级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白碱滩区教学研究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区属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工作
2.制定区属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和开展区属学校、幼儿园各学科各学段教学研究活动。
4.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提出区教育教学研究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教研课题申报、指导、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
5.负责区属学校教学用书及教辅资料的管理。
6.组织开展区属学校、幼儿园的教学比赛及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7.对区属学校的教学计划、过程、质量进行指导、监控和分析。
8.完成上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白碱滩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区委教育工委办文、办会等日常事务管理。
2.协助区委教育工委领导对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3.协助区委教育工委领导负责区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4.协助区委教育工委领导负责区教育系统党的政策理论宣传及区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组织。
5.承担区教育系党内评比表彰、发展党员及党费使用管理工作。
(四)白碱滩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3.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各项任务。
4.提出语言文字使用、管理的有关具体政策和规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等。
(五)白碱滩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党务、政务及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区属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教育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工作。
5.负责教育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督办及会议记录。
(六)白碱滩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机关和区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2.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工作。
3.负责做好校长职级聘任工作、区属教育系统干部的配备、考察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4.负责权限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做好人才引进、教师招聘录用工作。
(七)白碱滩区教育局安全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区属校(园)的安全、基建维修、总务后勤、维稳、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采购、环境保护、校园方责任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2. 督促、指导校(园)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相关制度。
3. 指导、检查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组织安全稳定大检查和专项指导,提出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措施和建议。
4.区属校(园)负责卫生、慢性病的宣传教育以及内初班日常安全管理等工作。
5.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维稳、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采购、环保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对校(园)安全、维稳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区属校园校舍的规划、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的管理和校(园)的环保问题。
(八)白碱滩区教育局普教办公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
2.指导全区教育综合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机制的综合改革。
3. 负责课程管理与改革,以及校本课程管理工作。
4.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5.调解学生家长对中小学入学、转学过程中提出的各种建议、意见及各种纠纷,处理好上访工作。
6.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九)白碱滩区教育局财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区属各校(园)搞好财务工作,对校(园)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辅导。
2.负责编制局本级年度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管好用好教育事业经费。
3.负责指导、审核各校(园)教育经费预决算,统计并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及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财务、统计档案等的整理、装订,妥善保管各类会计档案;负责局本级现金、支票等有关凭证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局有关财务印鉴、图章的使用和保管。
5.监督、指导各校(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处置。
6.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教育经费年报、服务业等各类统计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
三、办公信息
负责人信息:林海啸 教育局局长
办公地址:白碱滩区北兴路30号
传真:无
办公电话:6984890
邮编:83400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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