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碱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白碱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4-08-26 来源:白碱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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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和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执法。整合和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查处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和文化市场等领域违法案件,规范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和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制定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落实自治区、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措施。

(十四)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一)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拟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转化运用和保护等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负责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推动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二)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本单位的会务、档案管理、公务接待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政务信息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室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的运用,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申报等工作。

(三)综合执法队承担规范集贸市场、农资市场、重要商品市场经营秩序职责。组织开展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开展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

(四)注册登记科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业产品、计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广告发布登记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处理规定范围内企业名称争议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等工作。

(五)食品科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重大专项行动,拟定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区政府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评议、考核,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等工作。

(六)药品科监督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环节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严格依法履行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负责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医疗器械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组织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相关统计工作。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等工作。

(七)质量、特种设备监察科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查处特种设备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承担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等工作。

(八)中兴路街道市场监管所、三平路街道市场监管所、金龙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进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辖区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各科室完成各类专项检查等工作。

三、办公信息

负责人信息:谢罡 党组书记、副局长

办公地址:白碱滩区中兴路110号

办公电话:0990-6983796

电子邮箱:bjtqscjdglj@qq.com

传真号码:无

邮编:8340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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