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经白碱滩区人社局审查,同意通过克拉玛依市三达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众升机修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德瑞园艺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鑫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永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康宁幼儿园、克拉玛依市华油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科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金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采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正诚有限公司、新疆金牛能源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科能防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西部黄金(克拉玛依)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志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众城石油装备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致信有限责任公司的集体合同条款,现予以公示。
白碱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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