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碱滩区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白碱滩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根据《自治区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克拉玛依市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白碱滩区实际,制定了《白碱滩区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碱滩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碱滩区城市管理局代章)
2024年5月31日
白碱滩区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建城〔2021〕43号)精神,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党建引领、部门协作、目标导向,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再利用五个环节,通过建章立制、示范引领、宣传教育、奖惩结合、全民参与,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底,修改完善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每个街道至少1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成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并规范运行;全面开展“混投混运”专项治理行动并取得积极进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40%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1%以上。
2024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更加完善,分类作业更加规范,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住社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0%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0%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3%以上。
2025年底,全区实现源头减量科学化,分类投放精准化、分类收运规范化、分类处置多元化、分类覆盖全域化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进一步提升分类质量,建成运转高效的分类收运体系。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60%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
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和意识。
三、优化组织机构
根据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以及当前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需要,对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调整,调整后由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督促议定事项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1.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联动。2023年年底前,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建立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清单和协调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清单履行好各自职责,制定配套措施,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调度推进,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指导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合力。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2.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考核。2023年年底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逐项细化分解任务方案;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本行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等环节的督导检查,高标准完成市住建局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平台系统的月报送、季考核工作,半年考核、年度考评等问题反馈工作机制,促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3.做好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工作推进期间,每年将生活垃圾分类的经费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推进前端精准投放
4.推进“大分流、小分类”垃圾收运模式。按照《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规范要求,各街道制定“一社区一方案”,做好方案公示和入户宣传。2024年4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建设,总结经验,全区推广。2024年7月底前全区所有居民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全部上岗,指导居民分类投放;2024年8月底前,全区符合条件的居住社区推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误时投放点”分类投放。
责任单位:中兴路街道、三平镇街道、金龙镇街道
5.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2023年12月底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管理辖区、领域区域和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压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管,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对拒不履职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曝光、通报批评、依规处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6.规范投放点和收集容器维护管理。2023年11月起,按照《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
进一步优化设置小区投放点,合理配置配备垃圾分类桶、房(箱)等设施设备;加强分类桶、分类房(箱)清洗、消杀、维护管理,保持投放点位、分类桶的完好、整洁,不断提升群众分类投放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三)推进收运规范化
7.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2023年底前,试点社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由市场化运营企业专车收运,建立收运跟踪记录档案,明确收运人员、车辆、时间、路线、频次等,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五定”分类收运(定时、定点、定线、定人、定车)。2024年8月底,全区居住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全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8.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2024年8月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操作规范标准,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收运路线、人员的监管,建设分类运输能力,分类运输车辆数量与四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量相匹配的运输体系,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装运过程无“抛洒滴漏”二次污染环境现象。2024年9月底前,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统一标识,明确每种运输车只能运输对应种类的垃圾,便于社会监督,坚决杜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混运。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四)提升末端处理能力
9.加快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白碱滩区厨余垃圾厂资源化利用升级项目,2025年底建成使用。到2025年底,我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10.畅通居民小区可回收物回收渠道,推进有害垃圾分类处理。
(1)2024年3月底前,完成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整合现有站点,建设规范化、网络化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每个社区至少明确一个交投点,社区内有多个小区的可在每个小区设交投点,所在街道至少明确一个中转站。由回收站点回收交投点和中转站交售的废旧物资,实现居民小区可回收物的回收渠道畅通有效。
责任单位:中兴路街道、三平镇街道、金龙镇街道、区城市管理局
(3)制定有害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指导完善有害垃圾处理体系,引导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企业承担收运处理工作,并参与单位建立有害垃圾计量统计制度。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11.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收、运、处全链条倒逼制度。2024年8月前,在居民社区(小区)、公共机构、大型综合体(商超)、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等,全面推行从前端分类投放、物业保洁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分类运输、后端处置单位分类处理四个环节,采取不分类不予接收处置的倒逼制度(即:居民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源头不分类的不允许投放,向运输单位交付垃圾时未达到分类要求的不予收运,向处置单位运送垃圾时未达到分类要求的不予接收,处置单位不允许对垃圾进行混合处置)。对违反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居民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由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执法权限,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街道、三平镇街道、金龙镇街道
(五)开展源头减量专项行动
12.推进源头减量体系建设提升。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2024年7月底前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倡导全区星级饭店(宾馆)不主动提供牙刷、拖鞋、梳子等一次性用品,并逐步推广至其他饭店、快捷宾馆等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场所。推行绿色环保包装,2024年重点加强农副产品、食品、礼品等领域,减少过度使用包装材料和包装废弃物产生,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材料;推动快递企业进一步优化包装结构、减少材料消耗,加大新型可循环物流设施使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酒店等场所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大力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2024年6月底前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推广实施净菜进城和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创建一批绿色环保示范农贸市场。鼓励居民在家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取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宣传引导
13.健全三级联动机制。2023年底前,建立三级联动调度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联动会议或联动活动,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街道、社区党组织定期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源头减量纳入业主管理规约、社区居民公约,组织、动员、督促、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定期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兴路街道、三平镇街道、金龙镇街道
14.强化“三员”队伍建设。从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街道干部、社会公益志愿者、生活垃圾分类讲师、社区党员、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分类骨干中遴选宣讲员,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队,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以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党员、志愿者、热心居民为主体,组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队伍,常态化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科技研发,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生力军作用,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组织退休老干部、党员、楼栋长、热心居民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个环节常态化进行监督。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中兴路街道、三平路街道、金龙镇街道
15.深化教育引导。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积极开展以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等主要内容的“八进”活动;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科普馆建设,利用现有场馆、会议室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白碱滩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阵地;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
16.加强宣传引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提供相关宣传素材和内容,由区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打造新媒体传播矩阵,提高公益广告覆盖面,通过新闻报道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氛围。强化舆情管控应对机制,及时化解负面舆情。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台账,认真组织推进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开展工作,完善联动机制,加强横向联系、纵向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导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问题、成效评估考评,压实工作责任,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责任人定期进行通报。
附件:1.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分工
2.白碱滩区2024年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设置要求
4.各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
附件1:
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分工
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推进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统筹协调和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根据本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各自行管领域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
区城市管理局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按要求完善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经费保障和工作职责,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大力推动辖区内公共机构、相关企业以及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媒体宣传总体联络协调;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的考核内容。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项目前期手续工作,并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等上级资金支持;积极与市级对接与垃圾分类挂钩的收费制度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校园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区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和素质教育内容;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区推开,实现“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组织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支持有利于推动垃圾分类教育的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建设,以综合实践、交流竞赛等生动有趣、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全区师生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列入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纳入教育督导相关内容。
区科学技术局:负责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技术研发,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科普活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驻区央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区商务局培育生活垃圾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引导生活垃圾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请国家规范公告,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区民政局:负责协助街道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动员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司法局:配合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推进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将垃圾分类经费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参照《生态环境领域自治区和地州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新政办发〔2020〕8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监督各部门落实垃圾分类支出责任,通过上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加强资金监管;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资金;负责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国有企业绩效考核;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审批,指导做好用地计划安排,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配合行管部门以《白碱滩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为上位依据进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将项目空间落位落实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项目生成后进行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与土地供应。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我区加强对有毒有害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我区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厂及其设施运营企业落实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严厉查处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此工作纳入城市体检评估考核内容,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街道、居委会的物业管理工作,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考评机制。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并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农业和水务局:负责指导全区加强水库、河湖垃圾清理工作;负责指导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
鼓励农村地区推行符合农村特点和生活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方式,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鼓励系统社有企业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田废旧地膜综合治理工作;引导系统农贸经营企业巩固完善农贸网络建设,利用线上等方式加大废旧地膜回收宣传力度;加强与塑料企业联合合作,在有政策支持的情况下探索开展农膜或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大型商场、超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回收行为,提高废旧资源安全收贮水平和回收服务水平;提倡流通环节包装材料循环使用,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指导区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绿色餐饮工作,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负责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广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加强快递包装回收,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和可循环。
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星级酒店、文体场馆、景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推动绿色旅游有序发展;指导鼓励星级饭店积极创建绿色饭店,倡导绿色、低碳旅游消费方式,严格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卫生城市创建考核内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药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宣传引导,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餐饮单位将餐厨剩余物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餐饮单位对餐厨剩余物进行分类和投放、及时清理,索取并留存餐厨剩余物收运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建立餐厨剩余物处置台账,记录餐厨剩余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信息,并与有资质的餐厨剩余物收运者签订转运协议。
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公共机构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我区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倡导“光盘行动”,推行“绿色办公”。
团区委: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全区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妇联: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全区妇女及家庭积极参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区税务局: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规定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区人民武装部:切实做好武装部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军营建设,不断改善营区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军队生态文明建设。
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做好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挥工作队、社区居委会力量,对辖区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工作,引导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投放;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三是做好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区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制定配套措施及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附件2:
白碱滩区2024年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有效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党建引领、部门协作、目标导向,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再利用五个环节,通过建章立制、示范引领、宣传教育、奖惩结合、全民参与,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基本构建与城市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促成市民基本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2024 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 类处理系统更加完善,分类作业更加规范,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住社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0% ;生活垃圾资 源化利用率达 50%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3%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垃圾分类统筹推进机制
1.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高位推动,制定《白碱滩区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全面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协同机制更加顺畅。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完善《白碱滩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体系,健全月调度、季通报、年度考核评估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垃圾分类工作新格局。
3.规划标准更加完善。坚持规划引领、标准先行,高质量编制《白碱滩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为目标,科学指导全区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白碱滩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方案》《白碱滩区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实施方案》《白碱滩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白碱滩区主要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等标准,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高回收利用率。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间:2024年1月底
(二)推进前端精准投放
按照《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规范要求,各街道制定“一社区一方案”,做好方案公示和入户宣传,强化“定时定点”,保障投放点位规范有序。
1.投放地点的选择。居民普遍接受、硬件配套到位,坚持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原则,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居民小区可按照每300至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原则,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按照小区空间条件、志愿者、督导员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投放点数量。定时定点投放点设置应根据小区居民原有投放习惯及垃圾收集点位置,按照便民原则,合理确定点位。
2.投放点位开放时间。定时定点投放点开放时长每日宜设置为3至4小时,并选取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间段(一般为上午及傍晚两个时间段)。开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小区定时定点推进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投放点位信息告知。在居民小区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定时定点投放点点位、投放时间、“误时投放点”,误时投放时间及其他要求等。
责任单位:中兴路街道、三平路街道、金龙镇街道
完成时间:2024年4月底
(三)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
党政机关率先做起,严格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党政机关办公楼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党政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统计、采购、发放、维修等工作,并建立分类基础台账。
区文体旅游局负责辖区旅游景区、酒店饭店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负责督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统计、采购、发放、维修等工作,并建立分类基础台账。
区商务局负责辖区各购物中心、商超、邮局等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负责督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统计、采购、发放、维修等工作,并建立分类基础台账。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负责督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统计、采购、发放、维修等工作,并建立分类基础台账。
区财政局负责辖区国有企业、银行商业网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金融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统计、采购、发放、维修等工作,并建立分类基础台账。
区卫健委负责辖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负责落实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统计、采购、发放、维修等工作,并建立分类基础台账。
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教育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负责落实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统计、采购、发放、维修等工作,并建立分类基础台账。
中兴路街道、三平路街道、金龙镇街道负责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负责落实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统计、采购、发放、维修等工作,并建立分类基础台账。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卫健委、区教育局、中兴路街道、三平路街道、金龙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月底
(四)推进收运规范化
1.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不断规范管理、解决薄弱环节,全面推行市场化分类运输服务,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个类别,在《克拉玛依市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白碱滩区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及工作规则,明确分类收集容器、分类运输车辆和转运、处置场站等设施设置标准、标识;确保四类垃圾专车收运、建立台账、实现“五定”分类收运(定时、定点、定线、定人、定车)。保障白碱滩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标准可循、有规范可依。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4年1月底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各流程环环相扣,各类垃圾末端处置工艺不同,需要保障全流程分类垃圾的纯净度。因此,根据《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制定白碱滩区生活垃圾分类拒绝收运具体操作规程,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违反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居民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由区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执法权限,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
(五)提升末端处理能力
1.加强规划引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按照“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原则,以生活源再生资源为重点,制定《白碱滩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4年1月底
2.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要便于交售、保护环境,通过改扩建、新建、租赁等方式,最大限度盘整现有空间,到2024年,每个社区至少明确一个交投点,社区内有多个小区的可在每个小区设交投点,所在街道至少明确一个中转站。实现城区废旧物资回收全覆盖。
(1)参照《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管理规范》,可回收物交投点根据居住小区规模,每300-500户设置1个可回收物交投点,面积宜按照每100户5平方米计算,用地面积不应少于6平方米;可回收物中转站宜按照每10000户500平方米计算,原则上每个中转站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不大于5000平方米。
(2)参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固定回收站点一般应不低于10平方米,原则上城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条件不具备的区域可采取“以车代库”等模式设置流动回收车,由回收站点回收交投点和中转站交售的废旧物资,实现居民小区可回收物的回收渠道畅通有效。
鼓励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站点等建设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功能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鼓励物业公司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用“互联网+”打造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局、中兴路街道、三平镇街道、金龙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
3.积极构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促进有害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印发《白碱滩区垃圾分类过程中有害垃圾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有害垃圾中转、收运、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按照“产生者分类投放,各属地收集中转,区统一收运处置”原则,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对进一步推进有害垃圾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规范有害垃圾中转点建设。白碱滩区至少配置一处有害垃圾中转点(可依托现有的生活垃圾中转站等场所进行改建或新建),并按照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落实有害垃圾处置途径。中转点贮存的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引导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企业承担收运处理工作,参与单位建立有害垃圾计量统计制度。安排专业运输车辆定期到各街道、社区进行收运,无害化收集、转运和处置有害垃圾。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2024年1月底
4.加强餐厨垃圾运输管理。建立与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路线。推行高效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减少装运过程中的“抛洒滴漏”。通过合同约定、安全责任、检查考核、群众监督、执法保障等措施,严格执行分类运输,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4年1月底
(六)开展源头减量专项行动
各公共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强化行管行业生活垃圾减量的各项措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好源头减量工作,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源头减量活动中来。
区文体旅游局负责辖区旅游景区、酒店饭店的源头减量工作。倡导全区星级饭店(宾馆)不主动提供牙刷、拖鞋、梳子等一次性用品,并逐步推广至其他饭店、快捷宾馆等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场所,推行绿色食堂。
区商务局负责辖区各购物中心、商超、邮局等经营场所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工作。引导寄递企业建立实施绿色采购和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采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包装产品。加强邮政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引导寄递企业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鼓励寄递企业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持续推进一联电子运单应用,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鼓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提升包装实用性;推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行业源头减量工作。大力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2024年6月底前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推广实施净菜进城和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创建一批绿色环保示范农贸市场。
区财政局负责辖区国有企业、银行商业网点的源头减量工作。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2024年7月底前全区国有企业单位、金融行业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推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
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党政机关源头减量工作。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2024年7月底前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推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绿色食堂。
区卫健委负责辖区医疗机构源头减量工作。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2024年7月底前全区医疗机构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推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
区教育局负责辖区教育系统源头减量工作。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2024年7月底前全区教育机构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推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
中兴路街道、三平路街道、金龙镇街道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2024年7月底前街道、社区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推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卫健委、区教育局、中兴路街道、三平路街道、金龙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七)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宣传引导
1.建立工作机制。逐级明确抓各级基层党建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区级、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组织、引导、督促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强化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定期组织召开民主协商、议事会议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借鉴“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经验,以“大党委”统领基层各类机构科学运转,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党建工作。
责任单位:中兴路街道、三平路街道、金龙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2.提升治理水平。推动社区党建与各领域党建互联共融,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会志愿服务“四社联动”,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广泛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采取“一对多”的方式,由重点责任部门分别与行业服务对象党组织开展组织共建、先锋共创、资源共享、发展共谋等“结对共建”活动,发挥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定期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企业,帮助服务对象提高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探索构建机关和服务对象党组织互联互动、互促共进、共促发展的党建一体化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中兴路街道、三平路街道、金龙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3.创新工作形式。从街道干部、社会公益志愿者、生活垃圾分类讲师、社区党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退休老干部、党员、楼栋长、热心居民中遴选宣讲员,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队,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
以街道干部、社会公益志愿者、生活垃圾分类讲师、社区党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退休老干部、党员、楼栋长、热心居民为主体,组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队伍,常态化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科技研发,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生力军作用,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
组织从街道干部、社会公益志愿者、生活垃圾分类讲师、社区党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退休老干部、党员、楼栋长、热心居民中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个环节常态化进行监督。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中兴路街道、三平路街道、金龙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八)宣传教育引导
1.机关楼宇和小区。各机关单位、驻区石油石化企业、国有企业、街道、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告知工作,在单位宣传栏、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内容,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意义、正面典型等。
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党政机关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单位宣传栏、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内容,制作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对驻区央企、石油石化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告知工作,可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对企业进行一对一宣传。制作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工作。
区财政局(国资委)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告知工作,可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对企业进行一对一宣传。制作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工作。
中兴路街道、三平镇街道、金龙镇街道在示范小区主要出入口公示栏公示小区内生活垃圾信息;结合街道、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制作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开辟宣传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工作。
2.商业街区。区商务局在各购物中心、商超繁华地段宣传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制作发布生活垃圾分类通告、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工作。
3.重要交通窗口。区住建局在设有车载视频的公交车内播出有关公益广告;在无车载视频的公交车内做好宣传海报的张贴;在公交车站电子显示屏播出相关公益宣传标语;在出租车LED 屏上做好有关宣传提示,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工作。
4.学校校园。区教育局继续在学校开展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工作。通过宣传资料发放、小知识问答、小小讲座、实物模拟分类、有奖征文等形式和载体,向学生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学生调查问卷等形式向家长、亲戚和朋友进行宣传,每个学校每学期确保开展一次。
5.除以上9家单位外,其余各成员单位2024年底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区范围的生活垃圾分类联动活动,开展多种形式、多种载体、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宣讲、专题讲座和文明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深化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带动我区形成人人行动、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风尚。
各成员单位均要求在区级或以上主流媒体开展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常议常抓、抓而有效,切实推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要积极推动资源、力量向社区下沉,广泛凝聚辖区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3年行动方案和2024年工作计划,抓紧落实行动计划内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平台、LED电子显示屏幕、宣传展板、条幅等各种宣传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动态播报,通过广泛宣传,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四)强化考核通报。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导,对工作落实成效明显的积极进行经验推送和观摩学习,对工作落实不力、完成效果不好的,及时督导整改。聚焦切实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严防工作形式主义。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绩效考核指标内容。
附件3: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投放点设置和各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
居民区。各住宅小区、开放式居住区(历史文化街区等)、集镇建成区所在村(以下统称“居民区”),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点。住户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两种分类收集容器,有序推进使用印有二维码、可溯源的专用垃圾袋。各居民区须设置1处以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点。有条件的居民区须设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投放点,难以设置的,可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收集,不得将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建筑垃圾擅自堆放在公共区域。集中投放点须便于车辆通行,场地干净整洁,标志规范清晰,信息公布准确。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院校、社会团体办公区域均至少设置1处有害垃圾投放点,一般各楼层设置1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投放点;多个单位集中办公的,以楼宇为单位至少设置1处有害垃圾投放点。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就餐区域、厨房洗配间等设置餐厨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密闭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油水分离器,视情增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点。生活区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配置参照居民区。
公共场所。广场、公园、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出入口附近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点。在餐厨垃圾产生较多的区域,设置餐厨垃圾投放点。农贸和果蔬批发市场除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投放点外,须增设单独的餐厨垃圾(生鲜垃圾)投放点。临时大型活动场所,主办方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
道路沿线。除旅游景点等人流高度集中区域外,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及历史文化街区等沿线不再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保留原有果皮箱。沿街商家和单位在室内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点,餐厨垃圾产生较多的增设餐厨垃圾投放点。投放点对外开放,使用有二维码、可溯源的专用垃圾袋。
附件4:
各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
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城市公共区域和道路沿线上门收集至中转站或至处置终端的运输由属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或委托企业运输);城区居民区和单位收集点至中转站或至处置终端的运输可缴纳收运费用由属地市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或委托企业收运),有能力的可以自行运输到指定地点;历史文化街区和背街小巷由所在街道负责;中转站至处置终端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专业作业企业负责。城区范围内中小型中转站至大型中转站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专业作业企业负责,大型中转站至处置终端的由承建管理公司负责。集镇转运或直运至处置终端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
可回收物:投放点(或上门收集)到中转站或到分拣中心均由属地政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运输单位负责,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有害垃圾:投放点(或上门收集)至中转贮存中心的运输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中转贮存中心管理和转运至处置终端的运输由承建运营公司负责,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投放点(上门收集)到中转站或到消纳处置场所均由属地政府招投标确定的运输单位负责,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相关文档:《白碱滩区加快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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