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6家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2026年克拉玛依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九条第十四项之规定,根据违约事实,我区医保部门决定中止6家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中止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5日,现予以公布: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康民源大药房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金达康芙蓉大药房
克拉玛依金源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爱心药店
克拉玛依福安康药业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康益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碱滩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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