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文体旅行业调解制度
一、调解制度的目的与原则
1、目的:
加强和规范文体旅游行业的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与文体旅游行业管理有关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原则:
合法合理原则:调解的方式、内容和结果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平等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保障纠纷各方表达意愿和诉求的权利,平等协商解决纠纷,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调解结果。
公平公正原则:调解机关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坚持中立、公正的原则,公平对待各方当事人。
优先及时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和纠纷情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基础上,优先选用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保守秘密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参加调解活动的人员应当对当事人、第三人在调解活动中提供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调解范围
1、文化行业调解事项
版权纠纷:涉及文艺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等的版权归属、侵权争议等。
演出合同纠纷:演出方与主办方、场地提供方之间的合同争议,如演出取消、变更、费用支付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观众在观看演出时遭遇的虚假宣传、票价欺诈、服务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2、体育行业调解事项
竞技比赛纠纷:运动员之间的比赛争议,如犯规判罚、成绩异议等。
赛事组织纠纷:赛事主办方与参赛方、赞助商、观众之间的纠纷,如赛事取消、延期、安全保障不足等。
体育设施使用纠纷:体育场馆、健身中心等场所的使用权、租赁权、维护责任等争议。
3、旅游行业调解事项
旅游合同纠纷: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合同争议,如行程变更、服务标准降低、费用退还等。
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导游服务、住宿条件、餐饮质量等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问题。
旅游安全事故纠纷: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赔偿问题。
4、娱乐场所调解事项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在娱乐场所遭遇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服务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安全管理纠纷:娱乐场所的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疏散通道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
噪音扰民纠纷:娱乐场所的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的争议。
5、其他:
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本机关调解的纠纷、人民调解移送的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本机关调解的其他纠纷。
三、调解程序
申请与受理:
1、调解申请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出,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同时提出。
2、 调解机关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调解准备:
1、调解机关在正式调解前,应做好前期调查工作,了解纠纷情况,制定调解方案。
2、通知当事人参加调解,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调解过程:
1、调解开始时,调解员应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调解纪律和调解员、记录员名单。
2、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让互谅,达成调解协议。
3、调解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保障其表达意愿的权利。
调解结果:
1、调解成功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调解不成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