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依法行政制度

白碱滩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日期: 2024-06-20 12:03 来源:白碱滩区司法局 访问量:888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克拉玛依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法治克拉玛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克拉玛依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白碱滩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水平。为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年底,区、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建成;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常态化、执法考核精细化的制度基本完备;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行政执法质效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着力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 完善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内部监督+层级监督+社会监督”的全方位协同监督机制。一是健全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法制工作机构履行内部监督职责,依法依规组织案卷评查、案件抽查检查,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能力;严格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执法信息归集工作,指定专人担任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管理员,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完成平台案件信息归集,实现“应归尽归”;高度关注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通过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等方式,持续提升执法数据统计分析质效。二是强化层级监督机制,“关键少数”要定期研究重要行政执法案件和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掌握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形势;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要主动接受区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着力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包容审慎监管、街赋权事项等重点工作的承接落实。三是发挥社会监督功能作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合作机制,设立基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群体监督,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执法监督+检察监督”联动机制,推动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发力。

2. 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会商工作机制作用,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执法争议,应当以合法性为基本准则,遵循合理配置行政执法权、提高执法效能的原则进行协调,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协调一致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或者签订相关协议。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自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争议双方应及时申请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构发现不立即执法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由区人民政府决定由某个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先负责执法,该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3. 建立健全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之间协作,建立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推动“跨部门、跨领域执法”,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案件共同探讨、剖析,将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协作制度化、常态化。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热点,由遇到该问题的执法部门召集相关职能单位在联席机制下共同会商研究,协调处理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并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具体案例分析,细化部门间的职责分工,推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权威。用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建议。

4. 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对接,完善涉刑行政执法案件的移送程序和标准并严格落实,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问题。与检察机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和市委政法委《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新克党政法〔2017〕02号)有关要求,用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方案措施。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做好协助工作,公安机关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不得以罚代刑。

5. 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涉及其他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违法行为,或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移送执法案件,接到移送的执法部门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的应立即派员到达现场进行执法。受移送部门认为移送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与移送部门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据行政执法争议处理机制予以解决。移送案件时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受移送部门应当将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移送部门。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机制优势。

(二)着力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1.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一是严把“申领关”。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时应提供申领人在编证明,无在编证明的人员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二是严把“考核关”。严密组织拟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和持证人员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及法律知识考核,每名人员必须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方可进行执法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三是严把“注销关”,依规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因岗位调整、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本领域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在依法更换办案人员后注销证件。

2.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要编制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培训采取“集中+日常、综合+专业、线上+线下、科室负责人+专家视频”等形式,通过学习理论、案例分析和要点归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就行政执法热点难点、行政执法证据采集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析等内容开展培训,确保每名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60个学时。组织开展执法岗位技能大练兵、执法事务情景模拟展演,助推执法人员能力提升。

(三)着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1.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对照自治区、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及本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依托白碱滩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行政执法案件公示,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公示率保持100%;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梳理完善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严格执行,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

2. 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要研究制定并定期梳理本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加以公布,厘清执法办案权限,明确承办、审核、审批责任,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准确有效。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建立“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机制。

3. 创新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减免责”清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探索构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力度,有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约谈指导、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改进强制命令式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在部分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观察期”试点工作,开展非强制性监管手段运用方面的探索,让执法更有温度。

4. 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投诉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及时处理针对行政执法人员不当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梳理汇总行政执法负面清单,将投诉多、纠错多、问题多的执法事项作为重点监督对象纳入其中。

(四)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常态化建设

1. 规范执法监督文书流程。统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立案审批表、处理审批表、处理决定通知书、建议书等文书标准,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准确性、公信力。

2. 优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组织案卷抽查、年度案卷评查、交叉评查、聘请第三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日常评查工作。开展“现场监督、现场评查、现场纠正、现场整改”的执法监督活动,通过执法人员现场讲、评审人员当场评,倒逼执法行为规范,促进案件评查常态化、制度化。

3.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拓宽选聘渠道,组建体系完备的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行政执法监督员从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重点企业职工等选聘并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协助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4.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建立基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明确联络员,及时将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基层声音等向区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反馈,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基层的突出问题。

(五)着力加强执法考核精细化建设

1.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应用。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行政机关一把手“述法”报告,压紧压实责任。将评定结果与执法人员表彰奖励、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相挂钩,充分调动执法人员高质量执法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考评机制。通过法治督察、行政执法检查等督察检查方式,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街道办事处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情况和内容进行监督和考评。各行政执法单位、街道办事处对年度执法情况、案卷评查及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使用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体现在本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中,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 定期进行交流研讨。围绕行政执法工作中需重点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定期召开行政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就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进行座谈,邀请全市各执法单位介绍本部门的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让全体执法人员结合自己的办案过程,总结各自的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是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体系的建设取得良好实效。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规范监督程序,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打造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特色亮点,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压实责任,自查自纠。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对任务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依规报送纪检监察机关予以严肃追责。在着力强化工作能动性、稳步提升工作质效的基础上,各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开展落实自查自纠,持续厘清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