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疾控函〔2023〕28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消除我区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儿童,确保无禁忌症儿童应种尽种,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
二、制定过程
根据2023年4月11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疾控函〔2023〕28号),以及《2023年克拉玛依市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于2023年4月13日完成《2023年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2023年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工作目标
全区范围内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出生儿童,分别于2023年4月15-18日开展补充免疫,2023年5月15-19日开展查漏补种。并达到以街道为单位,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接种率和快速评估率均≥95%,同时确保无禁忌症儿童应种尽种。
(二)第二部分:工作任务。
第一方面:合理确定接种单位。
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期间设置固定接种点:中兴路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龙镇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临时接种点:中兴路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方面:认真做好人眼摸底工作。
各街道、社区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社区掌握目标对象,并逐户开展摸底工作,并统一使用表1-1登记目标儿童信息,做好目标儿童的通知及督促工作。各接种门诊查看接种证所有疫苗免疫史,统一使用表1-1,将脊灰疫苗以往免疫史(接种日期)记录在内,同时备注暂不能接种儿童信息。区疾控中心负责将摸底汇总数据与在线版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目标儿童、自治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目标儿童、2022年补充免疫目标儿童实种人数进行比对,确保摸底工作质量。
第三方面:加强培训确保质量。
2023年4月12日前完成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目标儿童使用疫苗种类,工作职责、程序、规范、宣传要点、技术要求、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尤其是4岁儿童有脊灰疫苗第四剂次接种记录者核对接种属性)核对要求、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知情告知书等,要确保工作人员真正做到规范接种,确保服苗接种质量。
第四方面:规范预防接种程序。
接种点设置及配备应结合各接种点实际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数量,须设有明显的标记和放置宣传资料(含接种方法、对象、时间及注意事项、监护人必备证件),配备足够冷藏设备、疫苗等。接种点要求宽敞、明亮、卫生、整洁,做好通风工作,为受种者和家长提供座椅。接种点要有醒目标志,在醒目地点张贴本次补充免疫接种疫苗的品种、接种时间、接种对象、预防接种注意事项等内容。接种点应标示工作流程,按照候种预检、预防接种、留置观察、处置等功能进行分区。接种门诊运行时,至少需要3-4名人员,其中保证有1名健康询问登记人员,1名留观和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处置医师,每个登记台和接种台各1-2名人员,并根据受种者数量适当增加人员。接种点应配备用于储存疫苗的冷链设施设备和与受种者数量相适应的注射器材、电子体温器、水银体温计、压舌板等,并做好补充免疫接种记录等工作。接种点应配备必须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制定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接种过程应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要求,做到受种者、接种证和在线版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接种信息相一致,进一步完善儿童/监护人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重点核实脊灰疫苗第四剂次接种属性,发现属性有误则立查立改,通过接种证上的脊灰疫苗免疫史或在线版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免疫史来判断本次补种的脊灰疫苗种类,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接种后医务人员应告知受种者监护人接种后注意事项,并进行30分钟留观。
第五方面:加强冷链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严格按照疫苗管理要求运输、储存、现场存放、接种,做好温度记录。按计划分发与使用疫苗,逐级配送分发,做好电力保障,防止因停电发生失效,避免浪费。补充免疫剩余疫苗继续用于常规免疫。
第六方面: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小组(附件2),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对发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报告,各级疾控中心及时组织专家开展调查、诊断和处置。
(三)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脊髓灰质炎补充免疫活动中工作职责。保障每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圆满完成。相关单位包括: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补充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技术帮扶工作,制定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工作总结及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以及辖区内电子大屏等宣传媒体做好社会面宣传动员。
区教育局:组织托幼机构和适龄托幼儿童开展补充免疫活动,督促儿童家长按时带孩子前往接种点完成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对服苗期间未接种的儿童登记造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并标注未接种原因,将电子版信息报送至区疾控中心。
区财政局:落实补充免疫活动相关培训、宣传、冷链运转、接种补助等相关工作经费。
区市场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辖区内疫苗流动、储存及质量管理。
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开展摸底登记工作。做好各接种点的安全保障工作。
各街道、社区:根据工作任务,抽调一定人员参与补充免疫活动并有序开展各项任务。
市第二人民医院:需开辟绿色通道,做好急救车辆、急救设备和药品的准备,确保送至医院的接种异常反应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四、案例分析
2023年4月20日,在各相关部门协助下,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卫生健康委圆满完成2023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本次活动共登记1681人,完成接种1680人,接种完成率99.94%;4月28日,开展我区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快速评估工作,累计抽查60名儿童,快速评估为98.99%,有效消除我区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儿童,确保无禁忌症儿童应种尽种,持续保持我区无脊灰状态。
五、解读主体
第一解读人:区疾控中心 玛尔哈巴
日常解读人:区疾控中心 陈龙
咨询电话:0990-698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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