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碱滩区创业孵化(实践)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版)政策解读

《白碱滩区创业孵化(实践)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版)政策解读

日期:2026-01-2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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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白碱滩区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管理工作,提升创业孵化服务水平,白碱滩区对《白碱滩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于2026年1月20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为便于各相关单位及创业实体准确理解,现就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白(高)人社发〔2021〕2号)实施以来,在规范基地管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准入门槛、激励精准性、服务覆盖面等方面仍有优化空间。

为持续推动白碱滩区构建多元特色孵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旨在适度降低创业孵化准入门槛,优化扶持激励机制,扩大政策受益范围,核心目标是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开放共享”原则,更好培育创业主体,助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修订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2〕59号);

2. 《关于修订克拉玛依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克人社发〔2025〕2号)。

三、核心内容解读

《办法》共八章二十条,包含总则、认定条件与分类、孵化对象、认定和变更程序、日常管理与监督、政策扶持、基地退出、附则并附相关申请表格。

(一)第一章(第1—2条)总则,阐释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及工作原则,明确了责任主体。白碱滩区创业孵化基地是指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认定,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运营管理的创业服务平台。基地以创业项目孵化服务为核心,通过整合政策、服务与资源,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链,致力于培育和促进初创实体健康发展。

(二)第二章 (第3—5条)认定条件与分类,为适应不同类型创业群体需求,《办法》细化了基地类别及相应认定条件。主要分为具有一定规模、提供专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以及面向社区,提供基础创业服务的“家门口”型“创业孵化实践基地”。

(三)第三章(第6—8条)孵化对象,明确了入孵对象的条件与孵化期限。孵化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高新技术类项目经审核可延长1年。

(四)第四章(第9—10条)认定和变更程序,规定了基地的认定流程、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信息变更备案程序。

(五)第五章(第11—13条)日常管理与监督,规范了孵化基地的管理体制与运作机制。区人社局负责日常指导并组织实施年度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给予政策奖补的重要依据。

(六)第六章(第14—17条)政策扶持,明确了奖补类型,补贴对象和补贴期限。创业孵化实践基地仅可申请创业孵化评估奖励,同时不设孵化期限,体现其‘家门口’创业服务的灵活性和基础性。

(七)第七章(第18条)基地退出,规定了七类退出情形,包括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功能发生改变且未开展创业服务等,确保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保持规范运营。

(八)第八章(第19—20条)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部门与施行时间。

四、修订政策调整的重点

本次修订以原政策文件《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白(高)人社发〔2021〕2号)为基础,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优化:

1. 新增“创业孵化实践基地”类型,该类型由街道委托运营,重点加强“家门口”创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层次。

2. 适度降低认定门槛,扩大政策覆盖面。将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场地面积要求由不低于800平方米调整为600平方米;在孵实体数量保持不少于8个,并明确其中初创期实体不少于4个;将新入驻孵化基地的初创期企业成立时间要求从2年内放宽至3年内,以吸引更多中小型、专业化孵化载体纳入政策支持。

3. 取消原有的“房屋租金补贴”,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奖励体系,设立“创业孵化评估奖励”“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和“基地考核奖励”三类阶梯式奖励,优化绩效奖励机制,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实效。

4. 规范管理并健全退出机制。进一步明确年度评估、专项指导等日常管理监管要求,详细规定了撤销基地称号等退出情形,推动孵化基地规范有序运行。

                

              

  

审核领导:石洋       网站审核员: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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