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对白碱滩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开展公告。经过征询收集意见21条汇总如下:
1.系统部分价格下压,只改必需的,分轻重缓急。
2.各小区分期实施
3.小区的塑胶全取消
4.所有篮球场全都取消
5.北坡院子改造需要取消
6.应注意小区内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5%
7.东亭小区的停车场是否有必要改造,建议只推平铺石子。
8.东亭小区的红色外围道路需要增加照明。
9.东亭小区空度率太高,健身器材宣传栏建议取消。
10.五亭东路与亭南路建议更换路灯。
11.五亭小区地埋式分类垃圾箱不够,增加2组。
12.芙蓉小区市政路不建议改。
13.芙蓉路路灯情况较好,不建议改。
14.春和园无垃圾斗。
15.双环小区篮球场利用率不够建议改为停车场。
16.跃进小区大垃圾房需要改造。
17.钻井小区42栋楼前场地需硬化,作为停车场。
18.各小区需要优先系统部分改造。(需国网建设的部分不考虑改造)
19.优先改造老小区停车场。
20.宣传栏、亭子等小品应体现白城滩特色。
21.金龙镇片区房屋保温情况普遍不高,需要增加保温层及楼顶防水、隔热板。
结合各小区现状,以上21条均已采用。
白碱滩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