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局在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推出以下措施。
一、制度护企行动。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克拉玛依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规定》,邀请企业、协会商会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评估工作,防止限制企业权利、增加企业义务以及减损企业合法权益的文件出台。企业认为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可以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向审查建议人或者举报人反馈。涉及企业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应当自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制定涉及企业活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其他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应当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合理采纳企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为企业提供优良法治环境。
二、执法为企行动。重点监督城乡建设、食品药品、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落实涉企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细化行政裁量基准,明确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目录。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的涉企执法监督工作,对发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完成整改。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尽可能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建立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教育、引导和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合法经营。依托各街道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设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建立联系点所在区域行政执法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调研机制。探索建立由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劳动保障、工信等部门牵头开展的协作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检查效能。各部门在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需要对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采取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的应提前报区司法局审核。区司法局认为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理。
三、律师助企行动。积极带领律师服务团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书面交流等方式为企业宣讲与民营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知识等,帮助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查找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深入企业进行法律知识讲座,紧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等核心问题,通过讲解法律知识、以案释法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管理,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引导企业依法治企、依法强企,推动法律关口进一步前移。
四、法服利企行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企业稳健发展,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开设企业法律咨询窗口,优化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模式,调度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做实做优涉企深度法律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12348”新疆法网和“12348”热线平台积极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预防和化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为企业农民工和困难企业员工办理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欠薪或工伤事故申请法律援助的,免除经济状况审查,做到优先受理,应援尽援。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用工、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完善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等法定程序、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等。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服务模式,在代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诉前阶段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与农民工或困难企业员工对劳动争议申请人民调解,用非诉方式化解用工矛盾,减少民营企业的诉累。为民营企业设立公证绿色通道,大力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办证模式,核减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凡可通过政府公共信息共享查询的证明材料,不要求当事人提供。推行“公证周末不打烊”,通过线下延时加线上或电话预约等方式,实现全年24小时服务不断档,及时满足企业公证需求。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对民营企业办理的公证事项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证、优先出证”,尽量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
五、调解帮企行动。依托区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助力建实建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实现“进一门, 一事解”。加大涉企调解力度,健全纠纷化解机制,整合各种调解资源,开通调解“绿色通道”,提高涉企纠纷化解率。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企业、进工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组建行政复议纠纷调解服务团队。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法律援助中的运用,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系。
六、送法进企行动。常态化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持续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指导普法成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协调开展企业管理人员、职工法治培训、讲座,着力提升企业合规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能力水平;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发布推送与企业和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普法小视频等,在寓教于乐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发挥法治文化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依法治企意识,提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防范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