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现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机制。
一、总体要求
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为核心,依托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统筹职责,通过“季度全覆盖评查、交叉互检互督、问题闭环整改”的方式,实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制度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监督保障。
二、评查安排
评查范围:各行政执法单位(含垂管部门、街道)上一季度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
评查频率:每季度开展1次。
评查方式:各行政执法单位选派法治审核人员,组成交叉评查小组,实行跨单位、跨领域交叉检查,杜绝本单位自查流于形式。
三、评查流程
1.区司法局下发评查通知,明确时间节点,各单位完成案卷整理、随机抽取,做好评查准备。
2.重点核查案卷是否存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四乱”问题,是否符合执法程序、文书是否规范。
3.汇总评查结果、建立评查问题台账,形成季度评查报告,向各单位反馈问题、督促整改。
4.各单位对照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区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单位需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明确法治审核人员职责,确保人员、时间、精力 “三到位”。
2.优化评查标准。区司法局制定简明易懂的评查要点清单,避免复杂条款,确保各单位法治审核人员快速掌握、评查高效。
3.严肃工作纪律。评查人员需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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