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位于白碱滩区芙蓉花园33栋2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灭失),证号为克国用(2013)第04000081号和克市房权证白碱滩区字第0021408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兰勤
2025年8月22日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位于白碱滩区芙蓉花园33栋2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灭失),证号为克国用(2013)第04000081号和克市房权证白碱滩区字第0021408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兰勤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