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中兴路85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90-698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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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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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蔡仕造 郭桂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白碱滩区北坡花园11栋3号 |
房产证号:克市房权证白碱滩区字第00075758号 土地证号:克白房国用2002字第000350号 |
蔡永存 蔡早红 蔡春良 |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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