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白碱滩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克拉玛依市党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办法》(新克党办发〔2017〕82号)和《克拉玛依市关于深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克依委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6年-2029年度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为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参与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
(二)参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重大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征收补偿、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行政调解、国家赔偿、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六)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区委区政府会议、部门会议,参与有关事项讨论研究;
(七)为政府主导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兼并、分立、清算、破产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八)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
(九)区委、区政府等党政机关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选聘的期限、范围及人数
(一)选聘人员任职期限为2026年3月—2029年2月,
聘任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签署下一年度聘任合同。
(二)拟聘任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团人数共3人。
(三)面向克拉玛依市范围内业务能力强,且熟悉行政法、民商法等领域的执业律师。
三、法律顾问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和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中共党员优先选聘;
(二)熟悉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企业等工作规则,对发展改革、财政金融、规划建设、征收安置、农业农村、信访稳定、卫生健康、招商引资、医疗保障、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三)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年龄一般在30周岁—60周岁,能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五)参与过白碱滩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办理的执业律师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月24日
(二)报名材料:
1.《白碱滩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报名表》1份。
2.《白碱滩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报名业绩统计表》4份,表中各项内容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4份。
3.提供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自荐材料1份,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业务能力优势以及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设想。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纸质版可现场提交或邮寄至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办,电子版各项报名材料只需提供1份即可。
2.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通荷路20号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办。
联系人:焦圣旺 联系电话:15719965860
五、聘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二)初步筛选。根据候选人的专长领域和专业影响力程度等情况,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业务水平、任职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研究筛选后,形成拟选聘的人选名单。
(三)颁发聘书。区委区政府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书。
附件:1.白碱滩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报名表
2.白碱滩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报名业绩统计表
中共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委
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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