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 2026-04-16 16:38 来源: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白碱滩区分局 访问量:888
【字体: 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中兴路85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90-698235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管书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白碱滩区滨湖花园19栋12

房产证号:克市房权证白碱滩区字00112812

土地证号:克白房国用(2003)第003802号

张道敏

管新照

管美淇

管红新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白碱滩区分局

        2026年4月16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