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解说】《白碱滩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提高白碱滩区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白碱滩区现代农业健康起步,切实做好白碱滩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规范政策实施,明确申办程序,确保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函〔2024〕740号)和《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局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克农便函〔2024〕64号),制定了《白碱滩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目标任务
(一)满足辖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支持引导购机户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二)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加快补贴资金兑付,提升政策实施水平,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动白碱滩区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
(二)实施重点
1.突出稳产保供机具供给。按照“缩范围、控定额、调标准、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分流式整地机、高性能播种机、吊杆式喷雾机、残膜回收机等有助于促进粮棉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分析,切实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保护资金使用安全,为推进我区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2.提升补贴兑付满意度。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
(三)补贴机具范围。白碱滩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涵盖23个大类、45个小类、110个品目。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对种子初加工机械、采棉机、水稻插秧机以及100马力以下拖拉机等不予补贴。对分流式整地机、高性能播种机等有助于促进粮棉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生产急需的自治区主推农业机械进行优先兑付。补贴范围在3年内总体保持稳定。对于国家大力推广应用的监测终端与辅助驾驶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予以补贴。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户”)。其中:农民还包括财政不予缴纳社保、养老金等且是农民身份的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民兵、公益性岗位的协管员等人员以及国有农牧场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对象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实行财政拨款(补助)的人员(包括聘用制)。在确定补贴对象时,要将引导和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业应急救灾组织发展等组织作为补贴重点。
2.补贴标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并随自治区公布的补贴额新标准随时调整,均不得实施累加补贴。
(五)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配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利用其他财政项目资金购置的机具不得申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农机创新产品试点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等方面。优先使用结转资金,确保不发生资金大量结转,促进资金使用实现两年动态紧平衡。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
(六)操作流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与农机产销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提供付款凭证。
2.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者购机后,及时通过“新疆农机补贴” 手机APP提交补贴申请,区农业和水务局在收到购机者完成签字确认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告知购机者,做好咨询答疑。
3.机具核验。区农业和水务局按相关要求对补贴机具进行现场核验和核实。
4.公示信息。区农业和水务局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兑付补贴资金。区农业和水务局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区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完成补贴资金兑付。
(七)实施要求
1.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区政府领导下的区农业和水务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区农业和水务局落实组织实施、审核、监管责任。区财政局落实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
2.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区农业和水务局、区财政局严格落实限时办理要求,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加快牌证管理、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进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
3.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健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辖区内补贴受益信息、资金使用及兑付情况、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监管,严控风险。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区农业和水务局和区财政局牵头,其他部门支持的联合查处和联动处理工作模式,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更加严格实施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从严整治补贴违法违规行为。
四、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农业和水务局农机监理站
联系方式:0990-6983902
线下咨询窗口: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通南路9号区农业和水务局211办公室
举例说明:
A农户购买了一台2行高性能单粒(精密)播种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的2—3行高性能单粒(精密)播种机,中央补贴额5800元,则该农户按照补贴办理流程,自主购机后提交所需材料,经过白碱滩区农业和水务局农机监理站审核公示后,由白碱滩区财政局兑付资金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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